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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薇:勿让两种极端化民族主义撕裂新疆

作者:靳薇

靳薇,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民族问题理论及政策。公共卫生与社会政策。著有《西藏援助与发展》等。



 

近年,中国的边疆动荡,引起广泛关注。学界及社会大众热烈讨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施予各种举措,但目前来看,极端事件并未停止。最典型的如新疆,暴恐事件渐趋多发,2013年,造成人员伤亡的暴恐事件即有200余起。2014年刚过半余,震动全国的重大涉疆暴恐事件就出现数起:3月1日昆明,4月30日乌鲁木齐、5月22日乌鲁木齐,7月28日新疆莎车县。

       中国边疆动荡的深层原因何在?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尽快实现安边固疆?本文试图以新疆为蓝本,分析动荡的原因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两种民族主义从勃兴走向极端化

       二十世纪出现过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对全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格局均有重大而深远地影响。发端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世界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至今仍在持续发酵。

       作为地球村一部分的中国,虽没有如西方的一些政治家预期地步苏联东欧后尘,因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崩溃,但也无可避免地受到这一浪潮的席卷和波及,国家民族主义和本位民族主义发展迅猛,并出现了极端化趋势。这两种民族主义一个强调国家整体,一个强调民族个体,其内在张力已经给中国在本世纪的和平发展带来压力和挑战。

       国家民族主义在中国一直存在,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这种极端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突显。政治上,(决策者)强调集权,迷信国家暴力,行动中付诸刚性强力维稳;经济上,崇拜GDP,掌控资源开发利用权限,用政府经济手段包办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上,推崇极端唯物主义,与宗教为敌,轻视异族的文化。与此相对应,本位民族主义的诉求也在走向极端。在政治上抗拒同一,要求分享政治权力和席位;经济上要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强烈要求兑现优惠照顾的允诺;文化上力图全面复兴本族传统文化,发展语言文字,保护传统宗教。

       国家民族主义与本位民族主义的极端化,以及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各执一端的诉求,所造成的冲突已经日益明显公开。两种民族主义的内在冲突,正在更深层次上威胁着中国的边疆稳定、进而影响全国的社会安全。

新疆的焦虑

       而新疆,则是国家民族主义与本位民族主义极端化后形成的内在张力与博弈表现得最为集中和突出的地区。在这一地域,国家民族主义的政治坚持与治理方式的因循守旧搭配,在与膨胀的本位民族主义相遇时,相互之间缺乏游刅的空间,完全是硬硬相撞。

       任何社会都有矛盾和冲突存在,所谓“和谐”的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能够预防和化解矛盾、消除事端、最终实现发展和共赢。新疆的社会焦虑的日益严重,则正是由于缺乏矛盾的化解,日积月累,陈陈相因,才形成了恶性循环。

两种民族主义都面对信任危机

       在新疆,两种民族主义都面临着信任危机与焦虑。民族之间、民众和政府之间的不信任和不被信任,造成了政治上的集体焦虑。

       这首先表现在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巨大,但执政能力欠缺。目前中国不稳定的社会政治原因主要是贫富差距、执政能力差和贪污腐败。新疆也概莫能外。但在新疆还有特殊因素影响稳定:其一,对少数民族干部缺乏足够的信任,难以放手使用,而各级政府官员尤其是基层干部执政能力欠缺; 其二,以暴制暴,让暴力不断持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为了充实基层一线的行政领导力量,新疆开始聘任复转军人担任乡镇一级的党委书记。这些汉族干部在政治上“可靠”,工作生活很辛苦。但也要看到,由于没得到必须的培养训练,这些干部的管理能力欠缺,既不懂民族宗教政策,也不会说少数民族语言。在南疆几个地州,维吾尔族的人口比例超过90%,而且乡镇几乎全是少数民族民众,但这些带翻译的地州书记如果使用简单粗暴的而又符合他们思维习惯的“准军事化”方式做地方管理,就会造成民怨积累、问题扩大。

       譬如,新疆不少穆斯林有在家做礼拜的传统。离清真寺较远或没有清真寺的牧区,一般都在家中面朝西做礼拜,天气不好时也喜欢在家中做礼拜。部分汉族干部不了解传统习俗,干涉在家中做礼拜的穆斯林,强迫他们到清真寺。而清真寺众人聚集,又成为有些干部眼中难以管理的不稳定因素。

       其次就是对暴恐事件以暴制暴。目前新疆的地方政府几乎将所有暴恐事件无一例外地定性为“境外分裂主义势力的渗透破坏”,而对事件的细节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上他们在处理方式上迷信国家暴力、认为强力维稳就可以解决问题,不注重对治理政策和策略结构性调整,结果形成了以暴制暴的循环,暴力变成了持续的后果。

       从目前公开报道的暴恐事件细节看,有明确政治诉求、有预谋有计划的主动挑起、高度组织化的个案只占一定比例,这类暴恐事件的确是由恐怖分裂势力蓄谋而引发的。而无诉求的偶发事件却不同,可能是个体因经济、家庭或社会因素产生的暴力对抗和宣泄,其背景应该与内地因拆迁、征地、讨薪等日益频繁出现的对抗和暴力事件相似,不过使用的手段更为惨烈,更多伤及无辜。这两种形式的暴力事件,实则不应简单地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

发展震荡导致社会普遍焦虑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实则是经济发展。新疆因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问题突出,导致了社会焦虑普遍化。2010年后的加速发展也带来发展震荡。民生问题成为极端本位民族主义进行社会动员的主要说辞,也成为社会暴力最有力的煽动工具。

       首先是贫困带来的焦虑。从统计上看,大多暴恐事件起源于或发生在新疆南部地区,这里是新疆贫困人口聚居之地,民众被剥夺感相对强烈。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展严重滞后,经济发展水平的排名持续下降,2012年人均GDP在全国倒数第三,仅高于贵州和西藏。新疆的贫困人口集中居住在南部地区。全区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227万人,84%居住在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和克州)。这一区域,居民中的维吾尔族超过90%。

       贫困人口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高度重合,造成了高度的群体同质化,为极端本位民族主义的社会动员提供了便利。“海湾国家生产石油民众非常富裕,新疆也产石油但我们非常贫困,财富都让汉人的政府抢走了”,这种说法在新疆已经流行了二三十年。随着新疆与内地发展差距的拉大,新疆内部不同地区(汉族人集中居住的乌市、伊犁等地与南疆)之间发展差距的形成,少数民族民众的被剥夺感日愈强烈,很容易激怒,也很容易被极端民族主义所动员。

       其次是就业焦虑。中国的少数民族在工业化的进程中,由于语言、技能、教育水平、生活习惯、思想信念等各个方面的差异,无论是创业还是就业都不具优势,在全国是如此,新疆也是一样。2010年开始,中国内地19省市开始对口支援新疆。用于安居、教育、卫生等项目的“民生援疆” 给普通民众带来生活改善,但产业援疆在南疆的“跑马圈地”式发展,却催生了新的压力。

       当地的农民和普通市民很难参与到发展浪潮中,就业增收问题也难以解决,却要承受物价上涨、房价上涨的压力。南疆的特产如红枣,过去一斤20元左右,已涨到50-100元;维吾尔族人每天要吃的羊肉,也从30元一斤涨到70元。

       在喀什,援疆省市提出的口号是“深喀速度”、“上海力量”和“山东效率”,标语是“在喀什重建一个深圳”,矗立新建的是现代化的钢筋水泥建筑,无法分享发展成果的普通维吾尔人,进一步被边缘化。援疆项目带来的内地工人、技术人员、民工的涌入,与当地维吾尔族形成就业竞争,也加剧了他们的焦虑。

       再之是援疆带来的发展压力。新疆的经济承载力比较薄弱,2009年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仅为1000余亿。2010年由于援疆工程启动,一年间产业援疆投入的资金即1000多亿,之后的两年均递增1000亿元左右。援疆项目和资金,超过总额的50%投入新疆最贫困的南疆三地州,给当地的社会运行和适应带来巨大压力。

深层文化焦虑导致社会恐慌

       文化焦虑与恐慌是新疆社会紧张的重要原因。极端本位民族主义之所以能在新疆有生长的土壤,正是借用保护文化与宗教之名,绑架了维吾尔民族中相当数量的人。

       首先是教育方面,问题集中于双语教育上。双语教育,就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同时接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教育,是世界各国普遍推行的政策。这一政策,对帮助少数民族尤其是青少年融入主流社会、促进国家整合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是,过去几年中在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推行的双语教育,由于国家民族主义的影响,试图“跨越式发展”,大跃进,以加速民族融合。一部分当地的行政领导并没有考虑到双语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民众心理承受能力有限的现状,用行政命令强行推进,造成了维吾尔族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恐慌,引起本位民族主义的强烈抗拒,才会有“国家和政府要消灭维吾尔族文化,进而消灭这个民族”的说法。

       其次是宗教的恐慌焦虑。冷战结束后,伊斯兰教保守传统势力出现又一波复兴,与全球化、现代化对垒。这一思潮对新疆影响明显。在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国家民族主义对宗教的排斥日益明显、管理逐渐严厉的背景下,本位民族主义及宗教势力产生很大的焦虑恐慌,他们引入了国际伊斯兰教保守势力思潮,试图用“阿拉伯化”、“原教旨主义化”抵制国家民族主义的管制和现代化因素的侵入。

外来宗教极端势力的影响持续加强

       极端本位民族主义的勃兴,实则构成了外来宗教极端势力生存的基础,后者又绑架前者,两者互为借力倚赖,互相利用。目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所谓“三股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中,宗教极端势力是最重要的载体,他们往往采用恐怖主义的手段,目标是民族分裂。

       实际上,宗教极端势力对新疆的影响,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加强的,加上当时新疆当地在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宗教狂热,埋下了隐患。此后,随着苏联和东欧解体,“民族独立”等理论和口号也在新疆广泛传播,使得宗教极端和分裂主义影响扩大,随后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进入了活跃期。

       而在2008年北京奥运举行前后,一些境外的分裂暴恐势力也加强了对新疆地区的渗透,“3•14”、“7•5”两起暴恐事件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才有了民族冲突加剧情况,内地谈新疆色变的气氛也随之加强。

       “7•5事件”后,新疆民族关系进一步恶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和影响,使得“民族解放”、“推翻殖民政府”、“建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等分裂意识进一步蔓延。随着民族隔阂的加大,民族情绪增强,汉族和个别民族之间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清楚。原来维汉混居的城市,出现抛售住房、向本民族居住区集中的现象,汉族与维吾尔族私人间的交流越来越少。这为宗教极端势力回升提供了条件,地下经文班也开始活跃,反对双语教学,不分良莠全盘保护极端传统的文化在新疆多地成为趋势。

       外部宗教极端势力的蔓延扩散,是加剧新疆社会焦虑紧张的重要因素,这使得两种民族主义的冲突加剧,对垒博弈也更为惨烈。

防止两种民族主义继续极端化

中国的边疆如果想要和谐和平安,就必须要警惕两种民族主义的极端化和泛滥。其实,国家民族主义整合国家的努力,本位民族主义保护自身传统和文化的奋斗,均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但若各趋极端,势必损毁中国的边疆稳定,影响全国的稳定发展,以至于威胁国家安全。相处之道并不难——“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和谐共赢”这个提法其实很有道理。

但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上,必须做出更多的努力。首先要做的是认清新疆目前的现实情况,并且在方法上,更多地尊重新疆的实际而非国家的意愿。

衡量新疆的经济承载力

出于理论正义和道义,也由于对安全和共享繁荣的投资,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援助,以期加快发展,本应是新疆的福祉。但遗憾的是,采取的是政府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模式,大包大揽,当地的民族构成、宗教信仰和传统文化却在这一过程中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当地人的主体性也被忽略,对当地经济的承载能力也没有一个科学的考量。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在低效、浪费的同时,往往会激化原有的社会矛盾,造成发展震荡。

因此,中央政府必须调整对新疆的援助模式,调整的目的是使援助的力度、投资的方向与当地原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民族居民、传统宗教文化等相匹配。南北疆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载力不同,援疆模式和投资方向也要不同,这样才能降低发展震荡。南疆的援助要以改善民生为主,援助项目和资金更多投入农业、畜牧业、果业、初级加工业,使普通民众能在发展中受惠,以提升幸福指数,也能带来希望。

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发展的主体是新疆人,这是毫无疑问的。经济发展的第一受益人应当是新疆本地的各族居民,他们应该在这一波发展中增加就业、提高收入。如果新疆民众在发展和加速发展中普遍感到被边缘化,收入没有明显提高而物价飞涨,当地财政没有从发展中得到相应回报,新疆的社会稳定很难得到改善。

再之,要优先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就业率。2011年,新疆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升高中为47.64%,南疆三地州更低。喀什地区,2012年初中毕业升普高的为33.61%,高中和中职教育发展滞后,每年约有7000名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社会,他们就业能力低,不少人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无疑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

与这一情况相对应,援疆的内容和手段就应以扶持当地内生性发展能力为主。将资金和政策倾向于当地的教育事业,才能促进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和增收。个人建议,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再加上三年的职业教育,帮助学生有一技之长,增进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扩大就业的领域。比如说,新疆的国企可以把招收少数民族员工当作“硬指标”,作为分担社会责任的手段之一。

依靠社会信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不同的暴恐事件分类治之。建议将暴恐事件按性质来区分,可以有“政治性暴恐事件”、“一般性暴恐事件”。有明确政治诉求的为第一类,其他的归入第二类。有政治诉求的事件是分裂国家的政治行为,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分析原因根除滋生的土壤。;一般性的事件,应该和内地处理类似事件的方法相同,作为治安或刑事案件,不易升级“严打”。

2014年5月6日发布的中国首部国家安全蓝皮书《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将2013年以政府机构和军警为主要袭击目标的10次暴恐事件定性为“恐怖活动”。这是官方第一次明确地将暴恐事件进行分类定位。

而对暴恐事件分类目的是为了准确定性和定位,采取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和对策来处理。迷信国家暴力,简单的以暴制暴,并不能减少暴恐发生率,还会陷入暴力循环。准确定位才能避免放大暴恐事件的社会影响和心理影响,减少负面作用。

其次要依靠社会信任的取得,从暴恐事件源头实施治理。。从根本上来说,只有争取到人心才能维护稳定。只有依靠和信任少数民族最大多数的干部和群众,才有可能形成“拉力”,凝聚更多人的力量击败少数的宗教极端分子和分裂分子。如果以民族划界、以宗教区分,则会造成“推力”,把多数人推到对立面上,还会从根本上动摇政府的执政基础,更不能实现边疆稳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封闭守旧思维,只会自外于其他民族,而无法实现和睦的民族关系。

中华文化数千年来绵延发展,形成了今天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局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原文化对四周少数民族的吸引力和拉力。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凭借着民众的支持,才取得了政权。今天,汉族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达,更应该对“文化吸引力”有充分的自信。

地方政府应完善宗教管理方式

对于没有宗教传统的汉民族,对于信奉唯物主义的执政党,如何管理几乎全民虔诚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如何对待挟宗教之势日益极端化的本位民族主义,的确是一个重大的挑战。

应对威胁稳定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不能仅仅靠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除了可以治标的高压严打的的刚性手段,也要有治本的釜底抽薪柔性方略。需要刚柔相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标本兼治。

在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做的是发挥宗教的正向功能,减少“与宗教为敌”的刚性行政带来的逆反对抗。物质主义不可能消灭或取代宗教,宗教是民众的精神需求,是民生需求的一部分,一定要像对待经济发展一样对待民众的宗教需求。“堵后门不要忘记开前门,禁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也要保护合法、加以引导”。一定要改变目前对宗教不会、不敢、也不善于积极正面引导、一昧“围追堵截”的办法,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

对民族传统文化尊重第一

中国传统中对少数民族有很多教化的政策,但应该重视方法。双语教育是造福少数民族的一项语言政策和措施,但好事要办好,不能强加于人。推进双语教育要遵从教学规律,首先培养所需要的合格师资。“援疆”要将首先要做就是文化教育,帮助新疆培养成长现代化需要的人力资本,促进其自我发展能力的形成。同时,双语教育也要考虑民众的心理接受程度,尊重他们的选择权。

此外,要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团伙排斥传承已久的喜歌善舞等民族风俗习惯,排斥现代文明和现代生活,排斥本民族艳丽绚烂的传统服饰和时尚的现代流行服饰,强迫年轻男子留大胡须,强迫女子蒙面、着“吉里巴甫(蒙面黑袍)”服饰;排斥传统艺术如音乐舞蹈等,反对抽烟、喝酒等习惯。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逐渐扩散到普通民众,不仅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近年北疆的一些地区也受到消极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回归民族的本真。相应的,文化部门的援助新疆项目就应投资到这个方面。维吾尔族传统的音乐、舞蹈、服饰实则有丰富的内容和深厚的文化积淀,而在新疆大力保护和弘扬维吾尔民族的传统文化,的确可以很好地抵制宗教极端主义的消极影响。而在保护方面,要做的事情和其他地域保护传统文化的做法一样,甚至要做得更多,要上升到法律,制定保护民族传统和习俗的政策和法律,违者依法处理。

少数民族文化名人对本民族有直接的示范表率作用,影响重大。所以,尊重并培养爱国、有良好专业知识、人格魅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文化名人,作为民族地区现代文化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同时,要给民族传统的文化活动创造空间,传统民族艺术比赛等都可以张扬传统民族文化,抵制极端瓦哈比的扩散和影响,消解宗教极端主义的负面影响。

国家民族主义若能海纳百川,以多元文化为财富而不当作包袱负担;本位民族主义如果可以敞开胸襟,接纳现代文明的洗礼;两种民族主义如若放下前嫌、良性互动、柔性博弈,才是国家和民族之幸。

来源:《金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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