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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文: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是重回老路

作者:施正文

施正文,著名财税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曾在财政部条法司从事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在美国佛罗里达法学院从事税法访问研究。



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从近代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悄然从三十年之前,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前,我们以市场改革和经济改革为核心,已经悄然转型到以政治改革法治进度为核心到现代国家治理新的阶段,新的常态。

在这样一个未来的伟大征程中,税收特有的使命和内在的特质决定了将在这样一个进程中扮演突破口的角色。我们知道税收是市场经济天然的产物,计划经济、自然经济是建设财政和家庭财政,税收天然是公共事务,是连接政府和公民之间的天然的纽带,是塑造公共精神的载体。

们知道税收是税法的产物,没有税就没有法,所以财税包含民主法制的精神,面对现代国家治理转型的背景,中国当下的税制改革从理念到客体都在发生根本的变化和创新。这就是中央已经明确提的,我们未来税制改革,更多的不仅仅是从税收收入本身,我们要关注接下来的一些重点税制的改革,民主法治进程中的特有的功能嵌入了未来税制改革中。我们应该从这样的视角去解读,中国未来的税改超过了税收本身。比如说我们将来,更多的要提升直接税,更多将税收和公民、自然人和家庭连接起来,我们的课题从原来的生产环节更多转向消费环节。

让公民有法律上合法纳税人的权利,让他们能够参与到税收治理中,从而参与到国家治理,因为税收通过收入预算分配到使用,同一个国家政治架构、宪政体制,天然融合在一起。

与此同时我们的征管改革也将更加深化纳税制度。自然人如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明确如何正确地适用税法,这是我们未来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们的征管流程和改造也将建立一个与之相匹配的纳税评定制度。面向自然人和直接税的改革,我们未来向第三方取得涉税信息的制度将会实质性地建立起来。

所以我们公民的生活不仅仅经济生活,超越这个之外的生活都可能要暴露在税务机关的面前,由此要产生的很多法律上的问题,社会上的问题,将是我们要关注的。这是我们未来税制改革精神的重要内涵。

在这样一个税制改革的启示下,我们涉税专业服务从内容、理念、到业务,到工作职业等方式都会将面临一个创新。未来引领社会进步的创新的驱动会更加突出,这是第一位的。而这个创新不仅仅是科技的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创新,而这正是我们国家所缺乏的,是未来我们所需要的。

我们如何去面对,我们以什么样的姿态去迎接我们未来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呢?我认为我们从理念和定位上要有重要的调整。税的问题对律师来说主要是法律的关系,税务师和会计师只能是一个会计专家。在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下,我们的涉税专业服务不是简单的为纳税人怎么少交税钱的问题或税款的计算问题。这不是他的根本问题,不是他的精神,是他的技术支撑之一。

我们将来政府税务工作核心是提升税法的尊崇度,税务机关的工作不是严格执法,最核心最主要是如何提供纳税服务?我们中介机构天然让纳税人能够正确尊崇税法,规划他的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所以,未来合格的涉税专业服务不是现代的普通法律专家、会计专家,而是税法专家。我希望我们从中国税务专家转型到中国税法专家。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最核心不在于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而在于中国的税法。税法是我们崇高的,是我们的尚方宝剑,是我们工作的核心,是看家本领。我们汇聚在这样一个使命下,去拓展我们的业务,维护纳税人的权利,促进法治的昌盛和社会的进步。我们的使命是理财治国,是为民理财。这也是我讲的税务师立法的必要性,还有行政许可制度的必要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来源:和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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