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以“理性之思想,自主之精神”为座右铭,探索有趣的理论问题,偶有所得。著有《论共同自由》、《第三次变革》、《实效主义》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译有《法律的经济分析》、《美国实用工具主义法学》和《博弈论导引及其应用》。即将出版专著《论共同自由》、《科斯方法论》和《直觉主义逻辑的语义基础》。
价值是主体赋予某个客体、事件或者观念以积极意义。按照通常的定义,普世价值是指那些超越国家、民族、宗教和时代,为所有人或几乎所有人赋予某个客体、事件或者观念的积极意义。普世价值是实证性的吗?假设是,人类的普世价值到底包括哪些应该全人类民主投票决定,而且应该每隔一段时间就投票一次,如此一来我们永远只能说过去和现在的普世价值,不能谈论未来的普世价值,也就不能说普世价值是超越时代的。我们常常说基于理性或良知来推断出普世价值,理性和良知本身就是规范概念,所以普世价值不是实证性的而是规范性的。所有的规范总是具有适用范围,最广泛的规范适用于超越时代、种族和地域等等约束条件的所有人,最狭窄的规范只能适用一个人,中间状态可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时代、一个阶层或者一个团体等等。最广泛的普世价值可能存在,而且一定是非常基本的价值,比如对于生命的尊重,诸如此类关乎人类基本生存和延续发展的取向;而绝大多数的“价值”都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
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几乎与此同时,美国国防部3月4日发布了2014版《四年防务评估报告》,提出包括“在国内乃至全世界对普世价值观的尊重”的四项国家核心利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3个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而美国所标榜的普世价值包括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等内容。
从中美这两个目前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国家所倡导的价值来看,它们的价值取向非常接近,而表述方式却差异很大。请注意,中国用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说,我们所倡导的价值观是适用于社会主义中国的。美国的表述是:“在国内乃至全世界对普世价值观的尊重”,美国人要的是全世界都“尊重”它的价值观,其隐藏的话语是:1、我们的价值观是全世界最好的;2、我们的价值观是适用于全世界的;3、如果你们不照搬我们的价值观就是不尊重我们那就等着吧!
我们可以接受别人的价值观,但应该是自愿的接受。价值常常是因时、因地、因人的,多数价值都是个性化的,中国有中国的价值观,美国有美国的价值观。最基本的价值可能是“普世”的,但也是得到人们所认同的,而不是强加的。为什么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们拼命向全世界兜售普世价值?而看上去他们所说的价值和我们所提倡的并无二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标榜自己是专制、政宪、奴役人民、践踏人权的,每一个国家都向往自由、民主和人权,哪怕现实中他们还做不到。那么,为什么他们还要极力鼓吹这些人尽皆知的东西呢?
问题的答案是:他们真正想推销的并不是普世价值,而是“普适制度”!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真正要输出的是他们的政治制度,他们并不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理想(普世价值)不满意,而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政治制度不满意,他们要输出的是他们现在的制度(普适制度)。有了普世价值这个光环,美国连采取暴力干预他国内政的方式都变得有理可据了;而且,有了普世价值这个噱头,他们说得好像比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家们更爱自己的国家,更希望这些国家发展得更好。而实际上,我们知道,资源是有限的,今天的地球人仍然是首先划分为国家的,而国家的存在首先是自利的……。
普适制度:有没有普适的制度?
一个穷人去了一次富人家,穷人羡慕富人的生活方式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面对穷人,富人可能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富人希望穷人过上像自己一样的生活并帮助穷人找到一个方法去实现;另一种是,富人开始指责穷人,你为什么不用抽水马桶呢?为什么还要用煤炉这种污染环境且低效的工具呢?你应该立刻实行严格的八小时工作制,少吃多锻炼,严防脂肪肝,等等。穷人开始晕头转向,而事实上,穷人还营养不良呢!不同的穷人去了一趟富人家之后的态度也不太相同,有些穷人回家后发愤图强想办法要赶上富人家的生活,而另一些穷人回家后怨恨自己的父母没有能耐,认为采纳富人家现在的办法就可以致富,于是就造起反来。富人常常支持后一种穷人,因为这种穷人富起来就是自己的小兄弟,在富起来的过程中也总是仰仗富人,往往也富不起来,那就一直要仰仗着了。这就是和平演变的路数,事实上的结果都是穷人家遭殃,富人家得利。归根结底的症结在于后一种穷人不知道富人是怎么从穷人的状态富起来的,以为采取富人现在的方法就可以富起来。
西方宣扬普世价值的真正危害在于他们强制要求发展中国家采纳他们现在的政治制度,他们忘记了他们曾经是通过梯子一个一个爬到现在的位置,现在他们将梯子踢掉,要求发展中国家蹦上来,结果很可能发展中国家摔死了。这正是韩裔英国经济学家张夏准的研究告诉我们的。张夏准认为,发达国家对其现在采用的“先进制度”感兴趣,因为这些制度对于他们自己有利。发达国家宣扬是这些“先进制度”让其富裕自由起来的,他们要求发展中国家采用那些他们从来也没有在发展阶段所使用过的“先进制度”,他们有意或无意地“踢开梯子”—发达国家在以往的发展道路上已经爬过的行之有效的梯子—其最终目的,就是不让发展中国家超越他们。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既不需要又负担不起的制度强加在他们身上,严重伤害了发展中国家。美国的格兰特总统时期,英国已经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美国则刚刚走上工业化道路,英国要求美国打破关税壁垒,走自由贸易之路。格兰特总统断然拒绝了这一建议,他说,我们现在还不能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但当我们成为发达国家之后就会采取。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并非一直推崇自由贸易,当自由贸易对其有利之时才欣然接受自由贸易制度。
问题的根本在于普世价值与普适制度的区别。普世价值意味着人类所共有的一些基本目标是相同的,但这是否意味着不同主体都要选择相同的道路和制度去实现这些目标呢?回答是否定的。由于不同主体的起点或约束条件不同,其实现普世价值的道路应该是不同的,制度的选择也应该是不同的。比如说,张三和李四都想去广州,但是张三在深圳,李四在北京,他们不可能走同一条道路和采用相同的交通工具;张三和李四都想去广州,起点都在北京,但是张三是老板,李四是学生,其道路和交通工具也不相同。当然,张三想去哈尔滨,李四想去广州,他们更不可能走同一条道路采用相同的交通工具。制度,就相当于交通工具;道路,就是从起点到目的地的路线。只有在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道路和制度才可能相同,而只有在道路也相同的情况下,制度才可能在不同主体之间复制。现实中,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几乎不存在,所以,普适制度基本上也不存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活是发展中国家所向往的,然而发展中国家的起点一般比较低,发展中国家应该是多学发达国家曾经在他们相同的发展阶段时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而不应该学发达国家现在正在采用的所谓先进制度。
美国常常有意混淆美国制度与美国价值、西方普世价值和普世价值的关系,我们慢慢地也不自觉地认同这样的等式:普世价值=西方普世价值=美国价值=美国制度。如此一来,争论中的混乱就发生了。混乱之所以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有些名字既可以说是价值也可以说是制度。例如宪政的原初涵义是宪法下的政治,追求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美国采取的多党竞争和三权分立制度只是美国实现自身宪政的具体制度,并非宪政价值的必然制度选择。再如民主。民主本身代表“主权在民”的价值,即“人民做主”,与贵族做主和皇帝或国王做主相对应。民主的实践表现为一种具体的治理制度,例如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议会制,这些制度都具有精英和大众相结合的特点,只不过结合的方式和程度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民主从“主权在民”的理念到实现普选民主制度都走过了漫长的历程。1791年,法国有2700万人口,享有选举权的只有400万男性公民,直到1944年,法国妇女才享有选举权。在英国,1832年议会改革以前,有选举权的公民只占总人口的3.1%,改革之后,选民人数也只占4.5%。1885年,英国男性公民才有普选权。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普选权。再看美国,建国初期选举权一直有财产限制。直到1860年,所有州才取消了对选民的财产资格要求。美国各州的妇女,无论婚否或是否拥有财产,都没有选举权。到1860年时,只有在五个新英格兰州,黑人才能与白人在同等条件下行使选举权。直至1870年,第十五条宪法修正案才规定禁止各州以种族为理由阻止公民行使选举权。1920年选举中的性别歧视才被禁止,1964年选举权才不受纳税额限制。从民主的价值到具体的民主制度需要考虑很多具体的因素从而建立合乎自身的、行之有效的民主制度。普选制成功的前提是绝大多数公民都具有选择领导人的理性和经济独立,这依赖于经济发展和教育普及,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直到今天都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所以发展中国家应该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上,而不应该一开始就采用美国式的普选制民主。
发展中国家学习发达国家的制度时必须认识到,西方发达国家现行的很多制度要解决的是现代化之后的问题,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主要的目标是如何实现现代化。西方发达国家是要减肥,而我们是要增肥。减肥药对胖子很有必要,但如果营养不良的人也吃就会死掉。制度的好坏犹如穿衣,关键在于合体,也就是说,制度本身要与目标、起点和约束条件相符合。制度无所谓先进与否,而在于合适与否、实效如何,能够有效实现目标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很多学者看到某个国家某个时期的成功制度以及它带来的成功结果,就忘记了这些制度起到实效的条件,而将其当作普适的、放之四海皆准的。实践证明照搬他国制度的后果是严重的。在发达国家是个宝的先进制度常常在发展中国家变成了草。西方主要国家曾经先后在前苏联加盟共和国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推动“颜色革命”,导致这些国家政权更迭,结果是这三个国家政治动荡、经济持续衰退。2010年底开始的阿拉伯之春,西亚和北非的阿拉伯国家发生一系列以“民主”为号召的反政府运动,波及突尼斯、利比亚、也门、埃及等国,多国政权被推翻。但仅仅过去两年多时间,“阿拉伯之春”已变成“阿拉伯之冬”:政治动荡、社会混乱和经济凋敝。
一百多年来的国际政治实践表明,在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政府如果不能凝聚全社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共识,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符合民情国情的政治变革,而是把解决一切问题的希望都寄托于采取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则其成功概率很小。仅仅政治变革只会使民众产生不切实际的期望,而政府永远满足不了这些期望,结果期望转变成失望,而且是具有巨大破坏力的失望,从而使社会陷入动荡,经济走向凋敝,甚至整个国家都可能走向解体。(参考张维为:《从国际政治实践看“普世价值”的多重困境》,载《求是》2013年第20期)
价值自信与制度自信
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倡导普世价值观时,我们曾经热情拥抱,也曾经惶恐不安,甚至于否定权利、宪政、人权保障等普世价值,这都是缺乏自信的表现。
每当西方发达国家推广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时,理性而自信的态度是首先自问:我们认同这些价值吗?不同主体的价值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例如自由的价值、民主的价值、法治的价值就得到了我们的认同,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有些价值可能是我们不认同的,例如美国人认为机会平等就行,而中国人可能希望结果更平等一些,此时我们不能因为美国有这样的价值我们也一定要有这样的价值。每个主体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存在,每个人都有理由做自己的梦。中华民族的有些梦可能与美国梦相同,有些梦可能不同。梦想相同我们不必喜,梦想不同我们也不必忧。
不同国家的价值不同,制度自然可以不同。当我们的价值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时候,我们的制度也完全可以与他们的现行制度不同,因为我们的起点可能不同、约束条件可能不同。制度的好坏在于能否实现目标,对制度的自信来自于其实际效果。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话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后一句决定了社会主义的全面现代化内涵,我们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现代社会主义。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共自十八大就提出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都表明我们非常认同法治、民主、平等、自由、公正、爱国等现代价值,也就是说,我们都接受这些普世价值。同时,我们也特别强调我们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的法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我们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强调并不表明我们崇尚的价值与西方发达国家价值的区别,而是表明我们所采取的制度可能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们所有的制度都应该围绕主体中国来创立,能够有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我们每个人是社会中的人,中国是全球化下的中国,我们需要自信,也需要他信。当我们的价值获得其他人或者国家的认同时,我们也完全可以主张普世价值,然而我们知道不同国家实现这些价值的制度可能千万条,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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